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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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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委组织部(统战部)是学校党委主管党建工作、干部工作和统战工作的主要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,在校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。主要职责如下

一、党建工作

1.负责党员教育培训工作,负责指导、督促校内各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工作;

2.指导党员发展工作;

3.负责抓好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与培训工作;

4.指导党建活动室、党支部立项、品牌、双带头人、名师先锋岗等建设与管理工作;

5.负责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;

6.负责党内评先评优、党内表彰、慰问、帮扶等工作;

7.负责校内各级党组织的设置和选举工作;

8.负责党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;

9.负责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年报、各类数据报表统计上报工作;

10.负责厦门“党建e家”平台管理、建设和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。

二、干部工作

1.负责学校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年度考核、一报告两评议、民主生活会工作,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职评议工作;

2.负责中层干部的选任、教育、监督、考核工作;

3.负责党总支书记述职评议考核;

4.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调整,中层干部轮岗工作;

5.负责全校干部有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;

6.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、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事前事后申报工作;

7.负责统战工作、干部挂职、兼职管理工作;

8.干部挂职、兼职管理工作。

三、统战工作

四、其他工作

1.负责中层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批上报和证件的管理工作;党员、高级职称、中层干部因私出国(境)审批上报工作。

五、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布置的其他工作。